(Sir James Galway & Claude Bolling,喜歡鋼琴在1:45的間奏,很自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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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冬天某一天晚上和顏女士(我母親)煲電話粥時,說起前幾天逛街看到CHOLE秋冬有款手袋很好看,疼愛女兒的顏女士馬上說我資助你,我告訴她不想要,因為我的年齡還撐不起那個包款。殊不知她給我一個牛頭不對馬嘴的回答:媽媽買給妳沒關係!(當下腦補了一個她握拳很激動的畫面)我知道她誤會我的意思了,以為我想要卻不敢開口;後來因為不想拒絕一個母親疼愛女兒的心意,也沒有解釋,很婉轉告訴她過陣子再說吧,掛電話後告訴自己要對她更好才是。

如果用錢來衡量物品價值的話,那有不可計數的物品可以選擇,如果是因為設計、品質而喜歡名品那倒無可厚非啊!我今年25歲,正在累積自己的生活經驗,正在學習觀察、欣賞世界,也盡可能摸索自己在社會上的定位,我不希望自己變成一個不知所謂、沒有批判力的人!也因此即使喜歡架上的美麗衣物鞋款,卻也能夠淡定離開,從未失控買過。

為甚麼不買呢?因為我認為自己還不到擁有的時候,如果這時候拿著Maison Martin Margiela的包款,我怕被MMM給壓垮了,穿著Christian Louboutin的紅底鞋那應採出來的氣勢會少了些!總之,少了理直氣壯!

我明白這是心態的問題,因為自己還不夠有自信(但也不卑微啦!小脾氣有著呢),但就像我前面說的,如果還沒有找到自己的位置,就別輕易跨入還不是自己的領地。甚麼樣的年齡,就有符合的儀表,當然多寵愛自己沒有錯,但要有限度。而且,我期許自己哪一天覺得自己擁有喜歡的名品之後,也能看待她如同生活之一,並無特別之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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